贵溪法院少年法庭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8.03.2014  12:53

        江西法院网讯    3月27日,从共青团中央传来喜讯,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被命名为2013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全国只有78家法院获此殊荣,江西省仅有2家法院获此荣誉。     

        自2004年成立以来,贵溪市法院少年法庭在审判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跳出单纯办案的惯性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延伸社会管理职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引入调查制度,主审法官进行涉案未成年人品德调查,就未成年被告人自然情况、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参考性情节,以达到对未成年被告人区别对待和教育挽救的目的。另一方面坚持寓教于审,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通过分析犯罪行为及危害后果进行事实教育,与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聘请热心少年工作的特邀陪审员,共同进行帮教。贵溪市法院少年法庭还会同陪审员邀请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亲友、老师座谈,了解其生活环境、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共同商定具有针对性的教育疏导方案。同时,为了使犯罪青少年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坚持做好庭审后的跟踪帮教工作。

        获此荣誉后,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维权职能、健全维权机制,不断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