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讨债无果把人关 非法拘禁终获刑

03.04.2015  16:32

因欠债不还伙同同村村民将债务人软禁起来并实施殴打,近日,经贵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徐钱某管制一年、判处徐冰某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徐钱某、徐冰某均系江西省贵溪人罗河镇洋塘村人,无业。因汪某某欠徐钱某25万元一直未还, 2014年9月11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徐钱某碰到被害人汪某某,为让汪还钱,徐钱某在罗河镇洋塘汪家组拦下汪乘坐的车,先把汪某某叫上自己的车后徐钱某又立即叫来同村的另一被告人徐冰某,后将被害人控制在贵溪市财神宾馆213房间至下午16时许。期间,两名被告人多次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使汪某某头面部等处受伤,经鉴定伤情为轻微伤。次日上午6时许,汪某某趁徐钱某洗脸之际逃跑。2014年9月30日,该案主犯徐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0月22日,从犯徐冰某到贵溪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据调查,其中徐冰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7年6月21日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五千元, 2013年4月4日被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主犯徐钱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从犯徐冰某系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陈文华 杨思思)

供稿:贵溪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