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贷款 南昌一置业顾问“教”客户假离婚

07.03.2016  11:48

    最近,从九江永修来南昌买房的刘女士遇上了麻烦。她告诉记者,2月15日,她和丈夫赵先生在南昌朝阳洲新力雅园7号楼看上一套房子,在南昌尚美佳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置业顾问江经理的对接下签好了认购书,并缴纳了2万元认购款。谁曾想,第二天中午,江经理告诉夫妻俩,由于刘女士征信不良,商业贷款没法办,如果他们不在2月18日之前交齐102万元的房款,此次认购将无效,2万元定金也退不了。“得知此事后,我们多次询问置业顾问该怎么办。她却给我们提出了‘假离婚’办贷款的办法。” 刘女士说。

    反 映

    交完2万元认购款 却因征信问题贷款失败

    刘女士告诉记者,2月15日,她和丈夫来到位于南昌朝阳洲云景路756号的新力雅园楼盘选房,当时接待他们是南昌尚美佳公司的置业顾问(与新力是委托卖房关系)江珊。当天19点左右,刘女士选好了一套价值102万元的房子,之后就签了认购书并缴纳了2万元认购款。刘女士说:“认购书是与开发商签的,我们必须在3天内交齐首付款,之后,江珊就让我们回去等商业贷款批下来。

    谁曾想,16日11时许,江珊告诉刘女士:“你老公的征信没问题,但由于你2011-2014年有多次信用卡的逾期,征信无法通过,贷款批不下来。”这样一来,刘女士只能缴纳全款102万元,而且,江珊说,如果不在18日之前付款,按照认购书上的约定,2万元认购款是不退的。

    为何交钱后才去查征信?对此,刘女士坦言说,在协商购房时,江珊曾口头问过夫妻俩“信用如何”。“但我当时并不知道她口中的‘信用’代表着精确到评估等级的一个概念,也不知道‘征信’是什么意思,所以就回答说自己信用很好。由于签认购书时已是晚上,江珊说银行晚上查不了征信,就让我们先签字交钱”。刘女士认为,自己曾多次跟置业顾问强调是首次购房,经验不足,也曾多次询问在办理手续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但江珊作为顾问,没有尽到告知与提醒的义务,刘女士还质疑:“先交钱再查征信,这种流程是否合理?

    置业顾问让消费者给2000元帮办“假离婚

    得知商贷失败后,刘女士的第一反应就是问置业顾问:怎么办?

    此时,江珊给了刘女士这样一个办法——真离婚或办“假离婚”。“因为我丈夫的征信是良好的,他单独贷款是可行的,但我们自然不愿意真离婚。”3月5日,在采访中,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两段其丈夫赵先生与江珊协商此事的录音。

    在一段2月17日的录音中,记者听到,江珊称:“不管是假离婚还是真离婚,对银行那边,我们不可能说你是假离婚,因为你证书协议什么都有,这一操作是肯定能过关的;只是,在办产证的时候,银行提供给房产局的备案合同上显示你(赵先生)是未婚的,因此,这套房子只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江珊声称,这是她多次向银行询问得来的办法,“银行与民政局现在是不联网的,而且,后期如果要转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以采取加名字或过户的方式,费用很低”。

    随后,在一段电话录音中,江珊提出,如果刘女士夫妻愿意“假离婚”,需要给她最低2000元去操作此事,声称“做一个假离婚的证明,贷款保证99%成功”、“提供照片给我,我再发给我同事,同事发给做材料的人,时间只需要2天”、“先交首付再办商贷”等。最后,赵先生提出需要一个保证书,她信誓旦旦地说,该途径是有保障的,不可能写保证书,“这是一个暗箱操作的东西,如果通不过,这个责任我承担不起”、“我在这里,我跑不掉”。

  在江珊提供所谓的“办法”后,刘女士去咨询了几家银行,银行方面明确回复:现在信息化这么发达,假离婚办贷款根本行不通,一旦被查出来,这属于违法骗贷行为,将被银行列入永久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