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2013年工作要点

06.11.2013  14:36

 

2013年省总资产监督管理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总十五届七次执委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做好资产监管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工会“三大场所”建设,稳妥推进本级工会企事业发展改革,为全面提升我省工会实力,壮大工会资产打下良好基础。

一、加强工会资产监管基础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工会资产监管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监管工作,提高资产监管工作水平。

2、加强工会资产监管、统计、产权登记和处置工作。提高资产统计工作精准度;提高工会资产办理“三证”(土地证、房产证、工会资产产权登记证)的比例,要求工会资产产权登记证办证率达到100%,已明确产权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必须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已竣工结算的“三大场所”的“三证”办证率需达到100%;严格规范工会资产处置程序,防止工会资产流失。

3、推动各级工会资产监管机构建设。各设区市总工会要设立或明确资产监管职能部门,县(市、区)总工会要有负责资产监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落实资产监管责任,促进全省工会资产发展壮大。

4、6月底前,完成“鹰潭工运杯”全国工会企事业发展改革和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论文征文活动。

二、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准备工作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总文件精神,立足我省工会事业单位实际,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找准定位,科学分类。适时下发《江西省总工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底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研摸底工作。

三、全面推进工会“三大场所”建设

1、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强化“三大场所”的公益属性,大力依靠党政支持,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扶持,争取更多的市、县(市、区)将工会“三大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三大场所”建设激励机制,积极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省“三大场所”建设协调发展。拟于第四季度召开“三大场所”建设经验交流会。

2、加强对已建成的工会“三大场所”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三大场所”服务社会、服务职工的作用。公益性“三大场所”如文化宫、干部学校等要纳入财政划拨范畴,积极为广大职工服务;经营性“三大场所”要因地制宜,开发和探索适合的经营项目,积极创造效益。防止出现“三大场所”只建不管、建后闲置等现象发生。培养和发掘工会“三大场所”建、管、用的先进典型。

四、积极发展壮大本级工会企事业

1、成立省总工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企事业单位行政干部管理原则上实行聘任制,并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逐步实行社会公开招聘。

2、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定期举行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资产监管和运营水平,适时成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3、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新型经营管理模式,进行市场化试点并逐步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铺开。

4、推进省总本级项目建设,对已开工的省工疗、庐山工休、井冈山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省总干校等项目加强监管,确保按时按质完工。阳明路体检中心、湾里康复养老中心和宜春温汤二期工程项目等争取完成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