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斥资千万元奖励商业特色街 最高奖励200万元

31.03.2014  16:45
    3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发改委获悉,《南昌市加快商业特色街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从2013年开始,南昌连续5年每年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特色商业街的业态调整和创建品牌进行补助和奖励。

  对新命名的国家级特色商业街,给予项目申报单位奖励200万元;对新命名的省级特色商业街,给予项目申报单位50万元的奖励;对新命名的市级特色商业街,给予项目申报单位30万元的奖励。对已获市级或省级命名的特色商业街,再新获得更高级别命名的,奖金按新获得的最高级别命名的标准补足。(来源:江南都市报 记者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