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赣水资源函〔2014〕3号

20.05.2014  18:45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函〔2014〕389号),部署了2013年《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并决定对《水资源管理年报》进行重大改版。现将水利部通知予以转发,并就做好《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改版后的《水资源管理年报》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既是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年度总结,也是有关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确保按新要求编制《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年报》,我厅制定了《工作方案》(见附件二)。各地和厅直有关单位也要认真总结以往相关报告编制经验,结合新的要求,成立编制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门技术人员,确保年报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调查分析,确保数据准确。改版后的《水资源管理年报》整合了《水务管理年报》和《地下水通报》,并增加了大量新的水资源管理数据,内容更广,要求更高。各地各有关参编单位要根据新的要求,对各类填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核实,特别是要注重加强与相关统计数据的协调衔接,使各项填报数据准确科学,确保年报编制质量。

三、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如期上报。今年是水资源管理年报改版编报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水利部要求和厅《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各单位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厅水资源处和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

厅水资源处  何力  0791-88825706  [email protected]

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省水科院)

夏丽丽  0791-87606957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

的通知(请在http://szy.mwr.gov.cn/下载)

                  2.《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方案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5月16日

附件2

 

 

  《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函〔2014〕389号),从2013年起对《水资源管理年报》进行改版,将原《水资源管理年报》、《水务管理年报》和《地下水通报》等统计信息进行整合改版为新的《水资源管理年报》。改版后的《水资源管理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将增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各类试点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今后将不再单独编印《水务管理年报》和《地下水通报》。

水利部要求各省于每年4月底前,向部《年报》编辑部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2013年《年报》是改版后的第一期,有关材料需在2014年6月底前报送到部《年报》编辑部。新版《水资源管理年报》,内容更为丰富,涉及部门更多,且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厅水资源处负责《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成立《年报》编辑委员会,以及专家组和编辑部。

编委会由分管厅领导任主任,成员单位为厅水资源处、计财处、水保处、农水处、省水文局、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省水科院)、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办公室、省水政监察总队。

编辑部由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牵头成立,省水文局、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办公室、省水政监察总队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二、工作分工

(一)厅水资源处

负责组织、协调及审查把关工作。

(二)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省水科院)

全面负责《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具体负责:

1.负责完成全省水量分配、水量调度、水权交易、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取水计划与用水计量、水资源费使用、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技改工程建设、节水载体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落实情况、试点建设、水务管理和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培训与宣传以及水资源管理大事记等资料和数据统计汇总;

2.负责完成《年报》数据分析和文字报告编制工作;

3.负责完成《年报》各项表格汇总数据和文字报告的系统录入和上报工作;

4.负责填报表1~16、25~27、30、31。

(三)水文局(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1.负责完成全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突然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地下水管理等资料和数据的填报工作。

2.负责填报表17~24、31。

(四)省水政总队

1.负责完成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方面资料和数据的填报工作。

2.负责填报表9、31。

(五)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

1.负责完成全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方面资料和数据填报工作。

2.负责填报表28、29、31。

(六)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

1.负责填报设区市本级的表格、数据;

2.负责督促、汇总、报送县级填报的表格、数据;

3.负责完成全市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落实情况、试点建设、水务管理和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培训与宣传工作以及水资源管理大事记等文字资料编制上报。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2013年《年报》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如下。

1.接到省水利厅《通知》后,立即启动《年报》编制工作。

2.5月20日前,各有关厅直单位及市县水利(水务)局(填报单位)在水资源管理网站( http://szy.mwr.gov.cn/ )下载有关资料,认真学习编制技术大纲,熟悉编制系统操作,5月底之前完成统计表数据填报。

3.5月底或6月初(时间待定),组织召开全省年报培训暨汇总会议。对年报统计数据进行核查汇总,讲解系统操作(系统网址为http://szygl.mwr.gov.cn/yearreport)方法,并对新版年报大纲进行答疑。6月10日前,各级填报单位需完成年报相关资料、数据的复核和汇总工作,将最终数据表格录入系统上报。

4.6月15日前,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对汇总的数据进行平衡和复核,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填报单位反馈;6月20日之前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完成《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年报》初稿编制。

5.6月下旬前,完成《年报》初步成果的专家审查工作;6月底前,形成《年报》最终成果,并报部《年报》编辑部。

四、其他事项

1.收集整理资料。按照要求,2013年以前开展的部分工作,需在2013年《年报》统计资料中全部填报,要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

2.建立联络员制度。厅直有关单位及各设区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23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到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3.数据协调问题。《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应注意与《水资源公报》、《水利统计年鉴》等数据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