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南城县徐坊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赣水资源字〔2014〕34号

29.08.2014  17:21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南城县徐坊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南城县徐坊水库工程管理站: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行政许可的规定,2013年11月26日,我厅在南昌主持召开了《南城县徐坊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中心、抚州市水利局、南城县水务局、业主单位南城县徐坊水库工程管理站和编制单位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编制单位依据会议意见,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后,提交了《南城县徐坊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下称《报告书》),经专家复核形成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城县徐坊水库(以下简称“本工程”)属已建工程,位于南城县里塔镇徐坊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发电尾水用于灌溉。工程始建于1959年9月,1960年4月竣工,2007年10月进行了除险加固。本工程取水口(坝址)设置在官庙水南城保留区内(东经116°30′、北纬27°20′),正常蓄水位123.31m,死水位103.81m,兴利库容1850万m 3 ,总库容2377万m 3 ,具有多年调节能力。

二、《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基本同意水资源分析与论证范围、工作等级(一级)和水平年(现状年2011年,规划水平年2020年)。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取水规模和用水水平合理的结论。本工程设坝后式电站,总装机3×100KW(2×100KW+1×1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100万KW·h,最大发电用水流量1.68m 3 /s,多年平均取水量为1920×10 4 m 3 。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2.68万亩,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1661.47×10 4 m 3 ,规划水平年灌溉用水量1755.21×10 4 m 3 (保证率P=80%),基本符合《江西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GB36/T619-2011)要求。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本工程控制流域面积19.98 km 2 , 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0.83m 3 /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990×10 4 m 3 。经科学调度,可满足灌区规划水平年(保证率P=85%)灌溉用水及发电用水要求。根据现状水质监测成果,取水口断面所监测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标准,可满足工程用水水质要求。

四、原则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和其它取用水户影响不大的结论。本工程取水对下游生态环境和其他用水户有一定影响,应确保下泄流量不小于0.063m 3 /s。应科学调度本工程,在保证防洪安全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灌溉用水需求。本工程灌溉期发电尾水用于灌溉,弃水分散进入下游河道,会产生面源污染;非灌溉期发电尾水直接进入下游河道,对下游河段水质影响不大。应做好检修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应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水库养殖行为,保护水库水质。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水资源监测方案和制度,你站应严格执行,并接受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鉴于该建设项目已运行多年,此次属补做水资源论证,因此,请你公司接此批文后,携带取水许可申请书(取水许可申请书格式可从网站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jxsl.gov.cn/进入网上办事-表格下载)等换发证有关材料,到南城县水务局办理换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手续。

七、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此复。

 

附件:南城县徐坊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