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大力筹措资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13.12.2016  04:36

  今年以来,我厅多渠道大力筹措环保资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扎实推进其生态屏障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我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赣州等原中央苏区环境保护项目的大力支持,已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006万元,用于赣州市陡水湖和抚州市洪门水库的水污染防治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752万元,支持赣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争取省级财政资金5898万元用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测运行补助,以及污柒减排“以奖代补”项目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护等。
  传统村落承着历史记忆和地域特色,我厅积极向环保部争取到27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赣州、吉安、抚州等原中央苏区范围内的传统村落环境保护。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既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