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被错误关押12年 要求法院道歉赔偿147万

24.12.2013  10:04

23日上午,李怀亮向省高院提出赔偿复议申请,再次调整赔偿数额,新赔偿要求金额为147万元。

之前,平顶山市中院对李怀亮案给出的国家赔偿: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赔偿金7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共计98万元。

李怀亮索赔详单

羁押4282天,78万余元

双休日560天,10万余元

法定假日130天,2.3万余元

羁押140.5个月,精神抚慰金14万元

两次被判死刑,精神抚慰金40万元

身体康复及营养费,3万元

要求平顶山中院公开赔礼道歉

李怀亮的代理人蔺文财称,这次李怀亮提出的精神损失是54万元,“之前给的20万元太少了,羁押12年的李怀亮,比起在监狱服刑10年的浙江叔侄案赔偿少得多”。

此次赔偿申请复议书是李怀亮通过特快专递寄往省高院的,李怀亮说:“跑一次郑州路费太贵,专递寄出去能省点钱。

咱没杀人,咱没坏良心。”离开看守所半年的李怀亮,神情依旧呆滞,蔺文财说,这是李怀亮常说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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