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雇佣无证者驾驶挖机致一人死亡 赔142万元还领刑

19.08.2015  19:1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9日南昌讯(余美秀 许群 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汪海燕)男子雇佣未取得特种车辆驾驶许可证的人驾驶挖机移栽树木,结果操作过程中挖机重心不稳侧翻,挖斗上的樟树砸伤现场一名工人,致其当场死亡。为此,该男子不仅赔了死者家属142万元,还领了刑罚。

  2014年10月17日8时许,万某雇佣未取得特种车辆驾驶许可证的韩某在南昌市一别墅内操作挖机移栽树木。万某将一棵樟树捆绑在韩某挖机的挖斗上,操作过程中因韩某未注意后方左侧悬空而继续后倒,致挖机重心不稳侧翻,挖斗上的樟树砸伤现场一名工人,致其当场死亡。

  据调查,万某未要求在场工人佩戴安全帽,也未在现场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2014年10月20日,被告人万某赔偿死者家属142万元,被告人万某、韩某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2014年11月25日,被告人万某、韩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一审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万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日前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韩某、万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