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发展研究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是推进苏区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实现原中央苏区综合经济实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
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发展概况
随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化,苏区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迅速兴起并不断壮大。服务业对苏区增加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城镇化率、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服务业总量上升,规模扩大
近年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生产性服务业全面升级和城乡居民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带动服务业各行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业的整体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原中央苏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18.27亿元,是2005年的3.7倍;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253.59亿元,是2005年的3.6倍。在苏区工业化的快速进程中,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降转升,在2005-2011年的6年里,出现了逐年下降的情况,但从2011年开始,服务业增加值的占比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
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变化情况
区 分 | 2005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1817 | 4443.6 | 5392.6 | 6071 | 6718.3 |
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 622.88 | 1397.6 | 1625.8 | 1956.1 | 2253.6 |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 | 34.3 | 31.5 | 30.1 | 32.2 | 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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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业内部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变化明显
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结构看,行业结构变化比较明显。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迅速兴起并不断壮大,占服务业比重逐年提高。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三大传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从2005年的48.9%下降到2013年的42.1%,下降6.8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增长最快,从2005年的4.7%上升到2013年的7.5%,上升2.8个百分点;其次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从4.8%上升到6.2%,上升1.4个百分点。
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增加值构成
单位:%
区 度)13分 | 2005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服务业(第三产)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 | 19.9 | 18.1 | 17.0 | 16.3 | 15.7 |
批发和零售业 | 20.8 | 20.7 | 20.6 | 19.8 | 19.3 |
住宿和餐饮业 | 8.2 | 7.5 | 7.3 | 7.2 | 7.1 |
房地产业 | 16.0 | 10.0 | 9.3 | 8.8 | 9.5 |
金融业 | 4.7 | 5.7 | 6.8 | 7.7 | 7.5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 4.8 | 4.6 | 5.3 | 5.8 | 6.2 |
(三)服务业税收大幅上升,贡献增强
近年来,随着服务业总体规模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服务业税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显著增强。2013年,赣南原中央苏区服务业税收完成411.79亿元,是2005年7.7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8.4%,占比2005年提高12.9个百分点。2005-2013年,服务业税收年均增长33.8%,比同期总税收年均增幅高5.8个百分点。从2013年税收贡献看,房地产完成税收153.15亿元,增长51.0%,占服务业税收比重达37.2%,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完成税收78.96亿元和53.00亿元,分别占19.2%和12.9%。
2013年原中央苏区服务业税收分行业情况
单位:亿元
行 业 | 服务业税收 | 比重(%) | 增长(%) |
服务业(第三产业) | 411.79 | 100.0 | 27.1 |
#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 | 53.00 | 12.9 | 14.4 |
批发和零售业 | 78.96 | 19.2 | 2.0 |
金融业 | 37.85 | 9.2 | 24.2 |
房地产业 | 153.15 | 37.2 | 51.0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 7.88 | 1.9 | 23.9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9.68 | 2.4 | -15.1 |
(四)服务业就业增加,增幅上升
近年来,随着原中央苏区服务业经济总量上升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服务业逐步成为吸收劳动就业的主渠道。2013年末,原中央苏区服务业从业人数498.55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比重为33.3%,比2005年末提高4.5个百分点。2005-2013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年均增长3.6%,增幅比同期全社会就业人数年均增长高出1.6个百分点。2013年全社会就业人数为1495.79万人,比2005年增加240.27万人,增加就业人数中服务业贡献为57%。
(五)服务业投资扩大,发展后劲足
2005-2013年,赣南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3年完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2038.15亿元,比2003年增长6.6倍,年均增速达23.3%。从2013年服务业投资结构看,房地产业完成投资747.54亿元,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完成投资217.49亿元,批发零售业和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分别完成投资110.44亿元和63.25亿元,四个行业投资额占服务业固定投资的55.9%。
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存在问题
(一)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偏低
近年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发展较快,但与全省及全国水平相比,服务业发展存在不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偏低。2013年,全省、全国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35.1%、46.1%,比2005年提高0.3个、5.6个百分点;而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波动明显,由2005年的34.8%下降为33.5%,低于全省1.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2.6个百分点,差距较大。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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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 2005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原中央苏区 | 34.3 | 31.5 | 30.1 | 32.2 | 33.5 |
江西省 | 34.8 | 33.0 | 33.5 | 34.6 | 35.1 |
全国 | 40.5 | 43.2 | 43.4 | 44.6 | 46.1 |
(二)服务业内部结构有待优化
2005年以来,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在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其内部结构明显改善,但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低端服务业仍占主导地位,金融、房地产、信息传输等现代高端服务业增长缓慢,比重较小。2013年,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三大传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为42.1%,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1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比为7.5%,分别低于全省、全国2.3个、5.3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比为9.5%,分别低于全省、全国0.3个、3.2个百分点。
2013 年服务业增加值构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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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行 业 | 原中央苏区 | 江西省 | 全国 |
服务业(第三产) | 100.0 | 100.0 | 100.0 |
#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 | 15.7 | 13.5 | 10.4 |
批发和零售业 | 19.3 | 20.6 | 21.2 |
住宿和餐饮业 | 7.1 | 6.8 | 4.4 |
金融业 | 7.5 | 9.8 | 12.8 |
房地产业 | 9.5 | 10.0 | 12.7 |
(三)服务业吸收城乡就业的潜力未充分发挥
我省特别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乡村人口比例较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转移的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将大大增加就业压力。服务业具有劳动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多行业、多门类等特点,就业方式灵活多样,在吸纳就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应该把服务业作为长期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然而,从目前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就业情况看,其潜力没有充分发挥。2010-2013年,全省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分别为34.8%、35.5%、36.1%、36.5%,全国服务业就业比重为34.6%、35.7%、36.1%、38.5%;同时期原中央苏区从业人员中服务业所占比重仅为30.6%、31.5%、32.2%、33.3%,与全省及全国水平相比明显偏低。
(四)服务业投资不足,行业投入不均衡
2013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18.15亿元,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7.0%,低于全省2.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9.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传统服务业中的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批发和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重分别为10.7%、5.4%;现代服务业中的金融业仅占0.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仅占0.1%。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对新型业态投资不足,所占比重微乎其微,制约了整个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构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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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行 业 | 原中央苏区 | 江西省 | 全国 |
第三产业(服务业)投资 | 100.0 | 100.0 | 100.0 |
#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 | 10.7 | 9.8 | 14.7 |
批发和零售业 | 5.4 | 10.2 | 5.1 |
金融业 | 0.3 | 0.6 | 0.5 |
房地产业 | 36.7 | 34.7 | 47.5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 0.1 | 1.0 | 1.2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3.1 | 3.0 | 2.3 |
(五)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低,竞争力不强
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发展整体情况看,众多领域都存在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准入障碍严重、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如金融、通讯、铁路、航空、新闻媒体等行业,还基本处于垄断经营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竞争机制在行业发展中的激励作用,制约了企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影响了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企业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难以发展壮大。
(六)生产性服务业需求不足
服务业从服务对象划分,可分为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受长期以来经济政策、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的制约,赣南原中央苏区生活性服务业(即直接为居民生活消费提供服务的行业)较为发达,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等。而生产性服务业(主要为生产经营主体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的行业),如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等还有巨大的市场尚未开拓。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工业发展息息相关,原中央苏区工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生产模式粗放,导致生产性服务需求不足,生产性服务业缺乏发展动力。
三、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服务业发展建议
(一)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统筹研究将赣州列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享受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问题;在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资金安排等方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给予倾斜。二是把重大人才工程和引智项目向原中央苏区倾斜,鼓励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原中央苏区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和帮扶活动。三是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使多种经济类型的服务业企业共同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抓重点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产业体系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以区域交通枢纽城市为节点,依托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多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配套的综合物流体系;充分发挥赣南稀土、钨矿资源优势,在新材料产业基地推行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一体化运作,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支持赣州、抚州创建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城市,推动赣州、吉安综合物流园区及广昌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农村市场流通服务网络。
二是壮大金融业发展规模。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推动建立赣闽粤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资源共享机制;加大国内外著名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积极培育本土金融机构,鼓励小贷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地方小型金融组织发展;探索社会资本多样化融资模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特色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加快建设金融产业园和基地,形成金融产业聚集态势,鼓励和推动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金融转型升级。
三是促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革命旧居旧址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管理好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永新三湾改编旧址、古田会议纪念馆、闽西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井冈山、瑞金为核心,高起点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经典线路,构建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圈;发挥武夷山、南岭山、罗霄山等生态优势,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加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投入力度,建设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赣州、吉安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
(三)扩大有效投资,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抓住国务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大财政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财力补助,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多种形式,创新资金管理模式,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产品设计、健康医疗等新兴业态的资金投入。三是优先安排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规模;抓好一批产业链长、产业带动性强、产业导向明确的服务业项目。
(四)借力新型业态,加快服务业壮大升级
要发挥原中央苏区区位和产业优势,统筹规划、联动发展、稳步推进。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推动赣州、吉安、新余等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鼓励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高技术服务业,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信用评估、广告会展、培训认证等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会展业,培育知名会展品牌。加快提升改造传统业态,创新发展新型业态,着力打造现代城市服务业,推动服务业新型业态与农业、制造业、互联网、金融、科技等产业深层次、全方位的融合,实现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撰稿:黄小平 胡雨涵
审核:周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