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茶油正式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2.02.2016  14:57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赣南茶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自公告之日起实施保护。这是赣州市第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公告》明确,赣南茶油产地范围为赣州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赣县、兴国县、瑞金市、于都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崇义县、上犹县、信丰县、大余县、龙南县、安远县、定南县、全南县、寻乌县、南康区、章贡区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章贡区和南康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以上范围内赣南茶油的生产者,可向赣州市质监局和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
  《公告》同时公布了赣南茶油品种、立地条件、栽培管理、采收与处理、加工、质量特色等六方面质量技术要求。
  推动赣南茶油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质检总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的举措之一。2015年9月23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受理赣南茶油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12月23日在北京组织专家对赣南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进行了技术审查。
  赣南茶油及油茶产业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特别是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着力推动老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让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在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5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共给予赣州补贴油茶项目资金2亿多元,赣州市县两级政府和民营企业累计投入产业建设发展资金50多亿元。赣州市质监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主动靠前,积极作为,会同赣州市林业等部门,大力推进赣南茶油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动赣南茶油在保护中发展,走品牌发展之路。
  赣州现建设有高标准、规模化、集约化高产油茶林基地65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135万亩;建设规模油茶加工龙头企业9家,年产茶油1.2万吨以上;企业通过现代工艺技术,在工艺温度不超过60℃的条件下,生产加工出具有赣南原产地特色风味的“赣南茶油”,气味清香,甘甜纯正,销售遍及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目前,赣州市质检两局正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求,抓紧制定出台产品保护、标志使用管理等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赣南茶油的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国家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四个中心、三个基地”,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助推赣南油茶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特色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

  知识链接: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1、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2、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