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制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1.03.2016  06:33
  

  

  赣县制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乡镇、各行政执法机关配备行政执法所需的摄像仪、视频监控、照相机等记录设备设施,并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形式、范围和载体、记录的主体、记录的保存及归档、记录的使用、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查和考评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赣县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