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多举措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

12.01.2015  10:23

赣县自2014年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承包”制度以来,通过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2014年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率100%,小班管护合格率、面积合格率均为98.5%,补偿资金兑现率95.7%,档案管理合格率100%。

赣县林业局出台了《赣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承包管理办法》、《赣县生态公益林承包管护质量验收办法》,并向社会招聘200余名管护承包人,与基层林业工作站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对全县92万亩乡镇集体和个人的生态公益林实行统一管护。由基层林业工作站每月举办林业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定期对管护承包人进行生态公益林管护知识“充电”,提高管护人员的履责素质。同时实行定期验收。基层林业工作站每季度对承包人管护质量进行质量验收,对承包人管护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对管护质量连续2次不合格的承包人,及时终止承包,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承包人巡山护林的积极性提高,质量意识增强,提升管护成效。2014年,共对14名因管护工作不到位的管护承包人终止合同或撤换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