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真情”开展案事件处结回访受赞誉

18.12.2014  13:55

今年以来,赣县公安局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三送’’工作,认真开展案事件处结回访工作,有效避免了案事件处结后信访、申诉反弹,先后回访各类案事件2 3 5起,接触各方当事人290余名,采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8 6条。在所有回访案件中,无一案事件因最终结果不圆满,而引起一方当事人上访、信访和申诉,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为全县和谐平安装上了一把“定心锁”。

主动上门,手拉手真情回访

“手拉手,交朋友"。县公安局出台了《赣县公安局关于对案事件处结的回访制度》,成立了县局案事件处结回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回访工作。该局对已处结的案事件,在结案或调解之日起15日内,主办民警和责任区民警均主动上门进行回访,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反馈意见,了解案事件当事人近期的动态和表现,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今年3月,年满14岁的钟某因入室盗窃被赣县公安局吉埠派出所行政处罚,该所民警在回访中了解到钟某被处罚后有极强的叛逆心理,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经常与父母吵架,如不及时教育很有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针对这一情况,民警与村干部及其亲属成立手拉手帮教组织,对其进行重点帮教,并多次找其谈心,教育其要面对现实,重新做人。最终,钟某被民警的诚心感化,走上正道。

电话联系,心连心问候回访

“心连心,见真情”。县公安局出台了案事件回访工作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回访工作落到实处,不空缺,不走过场。在回访过程中,对两次登门回访因故未能与当事人见面的处结案件,民警及时用电话回访,并就回访中了解当事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明确回复。对疑难、复杂事项,短时间拿不出圆满结果的,民警主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呈请办结相关事项的期限。赣县吉埠镇石含村彭某因修路与邻居龙某发生纠纷,经民警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但在外务工的龙某儿子龙某某知情后不接受调解,要去越级上访。了解这一情况后,吉埠派出所民警及时对龙军跟进教育,经常找其电话沟通交流,宣传法律法规。经过大量的工作,龙某某终于理解了民警的良苦用心,表示接受调解不上访。

开展座谈,面对面交心回访

“面对面,常牵挂”。县公安局在开展回访工作中,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创新方法,有的放矢,效果良好。在推行一案(一事)一访、当面回访的基础上,民警结合“三送”活动,利用召集当事人见面座谈的方式,广泛聆听各界当事人对处结案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回访渠道,对极个别可能引起一方当事人上访的案件,进行多人面对面的协商督办,尽快给予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赣县某村民陈某父子俩因犯盗窃罪双双入狱,家中只剩下妻子和93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法律无情人有情,在回访活动中,派出所民警将陈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所长多次组织村干部和周边邻居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陈家的实际困难和基本生活问题。同时,民警经常开展上门服务,主动上门帮助解决老人办理身份证、养老保险等实际困难,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