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购买公益性岗位助贫困户就业

06.04.2015  18:48

  赣县吉埠镇枧田村农民戴小忠几年前从脚手架上摔下致残,不能干重体力活,当地党委、政府将他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落实低保待遇。今年,他又被村里聘为保洁员,每月能有300元的工资报酬。

  赣县通过政府购买县城、乡镇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有效保障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等贫困家庭成员在本地乃至家门口实现就业。目前,像戴小忠这样在家门口谋得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人员还有很多,他们担当村广播员、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卫生保洁员、护林员、农村公路养护员、山塘水库护库员、乡村景区讲解员、民情舆情情报员、土地秩序巡查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十员”,成为乡村一道独特风景线。

  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资金从哪里来?赣县整合人社、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资金,对有资金来源的村护林员、山塘水库护库员、农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分别由对应的县林业局、水利局、新农村办公室解决。对于无资金来源的公益性岗位,由人社局按照县城、乡镇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500元、村级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标准拨付用人单位,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同一名贫困家庭成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该县建立“县乡村+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基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工作体系,在村设立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工作服务站,全天候保姆式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建立岗位退出机制,对已上岗贫困家庭成员不履行职责、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