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支持赣商回乡创业 2017年赣商回乡投资要达2000亿元以上

20.01.2015  23:35

  

  1月15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日前该省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商回乡创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积极引导赣商回乡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赣商投资公共服务领域,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赣商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到2017年,赣商回乡创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赣商回乡投资项目资金达2000亿元以上,占全省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总量的30%以上。

   打造创业基地

  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与赣商重点企业沟通联系,出台有效措施,推进产业对接,打造承接平台。特别是对产业新、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的赣商回乡项目,要开展一对一帮扶对接,引导赣商感情回家、信息回传、人才回乡、资金回流、股份回投、项目回迁。

  要充分发挥赣商产业优势,依托现有工业园区,结合当地产业发展优势和园区产业升级需要,规划和建设一批赣商回乡创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积极支持饶商产业园、共青城赣商创业园、宜春赣商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建设,大力建设赣商产业承载平台,促进赣商集聚发展。到2017年,建设3~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赣商回乡创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园区)。

   建立产销中心

  意见要求,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赣商回乡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着力发展总部经济,引进赣商总部,支持回乡赣商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出口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到2017年,力争培育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赣商企业20家,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赣商企业超过5家。

  鼓励赣商企业扩大进口,积极推动光伏、水泥、纺织服装等行业的赣商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推进农业企业赴境外开展农业合作开发,带动江西产品、设备、技术等“走出去”。用3~5年时间,支持赣商企业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建立江西特色产品展销中心。

   设立赣商银行

  意见指出,支持设立赣商银行,鼓励有实力的赣商企业参与省内地方银行增资扩股,培育赣商企业自有融资平台。鼓励在赣商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成立赣商融资担保公司,为赣商融资提供担保。结合省“财园信贷通”和“银园保”对赣商项目优先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提升贷款额度。

  支持赣商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对赣商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省财政分阶段的补贴可达200万元,市县相应给予配套补贴。

   发展江西商会

  积极鼓励和引导回乡赣商企业,通过创新发展和诚信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发展异地江西商会,引导成立省外设区市江西商会以及区域江西商会,不断完善赣商联合总会的组织网络。

  意见还在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对赣商企业在创办初期存在困难时,可延期缴纳税款;对符合税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在江西投资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全资子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为赣商回乡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记者 饶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