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严把“四关”打造执纪铁军

27.03.2015  02:54

  日前,赣州市纪委对上犹县提名的3名副书记人选进行考察,其中2名人选被市纪委否决。

  近年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规范选调录用程序和标准,严格资格准入,强化干部培训,从严考察任用干部,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有力地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严把招录关,优化专业知识结构。针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空编缺人问题,在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单列招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开创全省单列招录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的先河,成功招录116名法学、会计、审计等紧缺专业人才,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严把遴选关,充实一线办案力量。严格按照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和程序,遴选纪检监察干部。凡新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应与拟任职位相适应。建立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报备制度。2012年以来,通过公开考试和推荐考察的方式,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系统中遴选了102名具有法律、财经、金融、审计、规划建设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办案工作一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严把培训关,提高专业素质。鼓励支持干部参加经济、法律、金融、审计、计算机等专业的本科以上在职学历教育,按60%—80%的标准报销入学考试及学习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从2012年起,连续3年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开设赣州赣州专题培训班,已培训干部205人。2015年,拟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开设2期专题培训班,培训干部160余人。进一步加大自主培训力度,2015年,赣州市纪委计划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110人(次),其中市本级拟举办查办案件、专项巡查、党风政风监督等各类专业培训班9期培训740人(次),各县(市、区)培训1370人(次)。选调新招录和新进入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锻炼、参与办案,快速提升专业素养。

  严把任用考察关,维护队伍纯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县(市、区)纪委班子配备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在事前向上级纪委报备制度,落实“对于县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监察局局长、副局长的提名、任免、奖惩、兼职和调动,同级党委必须事先征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意”的规定。2014年以来,全市38名提拔为县(市、区)纪委副书记和新进纪委常委班子的人选,全部由市纪委牵头考察任用。专门增设了正处级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对极部分素质低下、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7名干部予以清退调离,保证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赣州市纪委 缪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