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区查违拆违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出台

24.09.2015  08:28

 赣州中心城区查违拆违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出台

   4个月时间集中整治违法建设

  日前,赣州市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指挥部下发中心城区查违拆违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9月至12月,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查违拆违集中整治工作,以进一步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改善市容面貌。

   集中受理全面摸排

  此次集中整治,区域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国有、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治理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居住小区占地违法建设和楼顶违法加层;二是主城区农民返迁房、城中村的占地违法建设和楼顶违法加层;三是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集中整治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登记违法建设当事人姓名、单位、地址、结构性质、面积等。为提高查处工作效率,房管部门将配合提供违法建设产权人信息、工商部门将配合提供违法建设企业的信息,以便对违法建设实施精确治理。

   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此次整治注重抓早抓小,力争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房管部门将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履行劝阻、制止有关业主从事违法建设的职责,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违法建设情况,配合执法部门工作。

  方案提出,对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物业公司,房管部门将予以查处;对侵占消防设施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由所属消防责任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消防部门不为其办理相关许可或验收手续;对民营企业违法建设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逾期不拆除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启动问责依法强拆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违法建设的,或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建设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抄告组织人事部门和综治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约谈违建单位负责人、违建人;仍不拆除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由综治部门取消其所在单位年度综治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