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

07.06.2016  20:42

        江西法院网讯    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金融诉讼案件,优化审判资源,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提高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这是该院支持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服务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悉,金融审判合议庭由熟悉金融业务、审判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的法官组成,包括审判员1名、助理审判员2名,同时配备3名司法辅助人员。

        金融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各类金融诉讼案件,即原告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融资担保业金融机构起诉的商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保险纠纷、票据纠纷等商事案件,并对全市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