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

23.12.2015  09:38




        江西法院网讯    12月14日上午9时,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号法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赣州中院院长郭玉元担任审判长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以来,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赣州法院新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促使院、庭长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发办案法官的工作积极性,11月中旬,赣州中院制定了《“院、庭长百日集中办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决定全市法院在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3月2日期间,开展“院、庭长百日集中办案活动”。《方案》要求,院长及其他院领导(纪检组长除外)、审委会委员、县处级审判员、庭长主办诉讼案件,且担任主办案件的审判长。

        院领导带头办案,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压力,为青年法官如何驾驭庭审作出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