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举办“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06.12.2015  16:55

 

 

 

 

 

 

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当日上午,赣州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联合在赣州公园隆重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公益活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北平到现场指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朱雄武出席活动并致辞。

朱雄武在致辞中指出,多年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悉心培育,“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已经成为凝聚交通安全理念、法治理念、文明理念的一个重要文化品牌,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就是要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朱雄武强调,希望大家在活动的基础上,把每一天都建成“交通安全日”,进一步强化公民的交通法治意识,进一步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全体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摒弃交通陋习,践行文明交通理念,积极为苏区振兴发展、百姓安居乐业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中,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顾定恩发出了“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与会的领导、嘉宾以及现场的市民朋友进行了“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签名;赣州市群艺馆汽运艺术团、章贡区文化馆南市街黄金艺术团表演了精彩的交通安全文艺节目,并穿插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警支队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大队、开发区大队设立了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台,现场接受市民咨询,解答相关疑问,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摆放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宣传交通安全。活动还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和服务交通公益人物在广场周边和重点路口开展交通协勤活动,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注意交通安全。

新法制报、中国江西新闻网、江西日报社大江网站、江西手机报、赣南报业集团、赣州广播电视台、客家新闻网等媒体参与协办。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首届服务交通公益人物代表、中心城区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省市有关媒体以及公安交警部门共计39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