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出租车首次轻微违规行为不罚款

22.09.2016  23:05

赣州市城客处出台规定,从2016年9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出租车轻微违规行为全面实行首违不罚制度。这是该处落实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以罚代管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杜绝以罚代管问题发生,进一步减轻出租车驾驶员负担。

据介绍,首违不罚是指对出租汽车驾驶员首次违章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免于罚款。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要按规定流程获得审批通过,同时向违规驾驶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驾驶员必须先自行认识到位、纠正违规行为,并在管理部门指定场所接受不少于2个学时的培训教育学习,对于屡教不改、重大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还会被给予诚信考核扣分直至车辆停业整顿。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际,赣州市城客处重点对出租车行业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以罚代管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专项整治分全面动员、全面自查、全面整改、迎接督查和全面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在整治工作中,对行政处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只处罚、不教育”和“处罚金额就高不就低”问题,以及执法人员存在的“轻管理、重处罚”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创新行业监管,全面推行“以培训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管理模式,综合采取出租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驾驶员诚信考核和出租车单车考核等考核措施,加大违规驾驶员培训教育力度,做到人、车、公司同考核,全面建立出租车行业监管科学化、制度化长效机制。(魏林菁 汪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