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南康区检察院"亮剑"生态领域3类"为官不为"

19.11.2015  17:13

  正义网赣州11月10日电(通讯员 何龙) 为进一步打击 生态 领域 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党员干部职责担当,近日, 江西 赣州 南康区 检察院 开展了 生态 领域为官 不为”专项督查活动,努力营造驰而不息、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

  据了解,“ 为官 不为”,在生态执法领域通常表现为:第一,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不管不问,不管事不惹事;第二,对已经造成破坏的,不指导开展生态补救,以罚代刑,放任继续破坏;第三,对可能发生的破坏生态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充当低调“保护伞”。

  为此,该院一方面与森林公安建立案件联席机制,对查处普通百姓的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深挖深究,督查是否存在相关责任干部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况,继而揪出“保护伞”;另一方面,该院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对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督查,检查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以罚代刑”、“包庇纵容”等情况,确保两法衔接有成效。

  据悉,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反渎局已查处生态领域渎职失职案件2件2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生态领域执法1件1人,有效的打击了生态领域的“太平官”、“潇洒官”。

  “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不出腐败问题,所有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与其主动作为担风险,莫如平平安安混日子。殊不知,为官不为就是变相的腐败”,该院纪检组长谢秀芳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