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工商银行被指将已售房屋分配他人 十多年不归还

09.11.2015  13:21

赣州工商银行被指将已售房屋分配他人 十多年不归还

客家新闻网 记者陈书海

  11月2日,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红旗大道江西理工大学正门右侧约100米处的一栋五层楼房前,张义忠指着房子说:“五楼的房屋产权属于我,可我却有家难回。

  张义忠表示,之所以有家难回,是因为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分行(以下简称“赣州工行”)私自将他拥有产权的住房分配给了他人,十多年了还没有归还。

通往张义忠所指的5楼房屋的通道已被他人上锁。

   被“限期调离”后房屋“被收回

  张义忠介绍,1991年退伍后,他成为赣州工行的正式职工,1996年,赣州工行给他分配了一套面积为61.66㎡的二室一厅福利房。1997年国家房改房政策实行后,赣州工行以32063.2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出售给张义忠。张义忠在享受赣州工行房改补贴1.6万元,自己出资33.11元,合计支付了16033.11元的购房首付款,剩余的购房资金赣州工行告知将组织集体贷款。

  据张义忠反映,自己曾于1994年遭遇车祸,后来多次出现脑震荡后遗症,至1999年期间,他上班常迟到、早退。1999年12月7日,赣州工行给张义忠下发了限期调离工行的书面处理决定,同时口头告知他分配的房屋要收回。张义忠称,赣州工行当时没有给他下发收回房屋的正式文件。之后他外出打工,,多年来也一直没有接到收回房屋的文件和缴纳剩余房屋贷款的通知。

赣州市房产局向张义忠提供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申请廉租房发现原来自己有房

  2013年2月,张义忠回到赣州申请廉租房,却被赣州市房产局告知他于2007年从赣州工行购买了一套房产,不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张义忠向记者出示了其从市房产局获取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显示,该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义忠”。

房产证显示房屋所有权人是“张义忠”。

  赣州市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张义忠,房产证是赣州工行统一办理的。张义忠提出质疑:“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什么赣州工行在2007年不经过自己就办理房产证,且不把证件给我?

  2013年2月25日,张义忠在赣州市房产局重新补办了一本房产证,赣州工行办理的那本房产证则作遗失处理。

  张义忠说,原本属于自己的住房,却被赣州工行分配给了该行职工曾繁华,曾繁华的父母一直在此居住。而曾繁华表示,十多年前他就购买了该套房屋。

   赣州工行回应:正在处理

  2013年以来,张义忠多次与赣州工行交涉。张义忠说,房屋所有权是他的,他只想要回房子,同时愿意还清剩余的房屋贷款。对于张义忠的诉求,赣州工行一直以“正在处理”为由,没有确切告诉他何时才会把房屋归还。

  赣州工行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套房屋是该行分配给张义忠的福利房,购房的首付款是张义忠支付的,房产证也是张义忠的名字。但张义忠被工行“限期调离”后,他的房子也被赣州工行收回,分配给了另外一名职工。但该负责人一直没有提供可以证实张义忠的房屋当年被收回的任何证明。该负责人称,近年张义忠多次来行里对此事进行交涉,目前赣州工行正在处理。

  赣州工行是否将房屋归还张义忠?当初为何将房屋分配给他人?客家新闻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