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办法帮扶礼遇道德模范等

03.11.2014  10:41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和优秀志愿者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赣州市出台帮扶礼遇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办法,明确了享受政策的对象范围、帮扶方式等。

    办法规定,帮扶礼遇对象为长期居住、工作和学习在本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得到群众和社会公认的市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省级以上“好人榜”上榜者,市级以上“美德少年”及提名奖获得者,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获得者。

    帮扶方式分八大类:一次性帮扶;低保救助帮扶;养老医疗帮扶;就业创业帮扶;就学帮扶,其子女或本人属于在校生的,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高中阶段助学金补助待遇;居住帮扶,对无基本居住条件的,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帮扶等。

    同时,礼遇方面,包括节日走访慰问、参观游览、医疗保健等享受优先保障和相应待遇。其中规定,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学生身份的美德少年在升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在市内A级旅游景点旅游,凭荣誉证书和身份证明享受优先购票及门票五折优惠;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优先就医窗口优先就诊,优先安排床位住院治疗;可办理市内公交车免费乘坐卡。(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记者任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