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服务工业发展指导意见

08.12.2015  11:02

近日,赣州市检察院印发《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该市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全面履职,积极服务该市“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一是迅速融入,深厚服务发展氛围。《意见》指出,主攻工业是市委、市政府立足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该市发展新形势、新阶段下全面建成小康的重大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领会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要求,筑牢法治理念,保障改革创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服务保障,把贯彻市委工业发展战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积极展现新作为。

二是全面履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意见》强调,要保持打击涉企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打击串通招投标、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突出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阻碍施工等刑事犯罪,强化打击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加强对电商产业和网络信息数据的保护,为企业营造安全、诚信的生产经营环境。要严肃查处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坚决查办涉企渎职侵权犯罪,强化对涉企诉讼活动和涉企重大事故的法律监督,依法稳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三是延伸职能,促进企业治理创新。《意见》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促进企业治理创新。第一,积极预防涉企职务犯罪。重点预防企业在项目建设、整合重组、改革改制等过程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职务犯罪问题。第二,积极推动支柱产业发展。开展检察进企业活动,加强与钨、稀土等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的走访联系,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第三,主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加强与行业协会的配合,关心、了解非公经济法律需求,促进提升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第四,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帮助企业认真分析发案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主动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促进企业管理机制创新。

四是强化协作,凝聚企业发展合力。《意见》要求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与工业园区、工商联等行业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监管制度建设方面的支持保障作用。健全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的联系,提高服务保障的协同性。强化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对涉及工业企业的重大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全市两级院联动办理,形成服务保障合力。实行互联网+检察工程。聚合“两微一端”掌上媒介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的新平台,升级检察门户网站模块,拓展检务公开广度和深度,积极打造赣州检察网阵,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和高效的网上服务。

五是主动担当,优化作风助推发展。《意见》提出,要以工作作风的优化助推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检察院要结合实际,研究具体举措,提出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提升服务能力。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工业发展战略的意义、方向和重点,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整治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选择性司法等突出问题。优化办案方式。办理涉企案件要讲求办案策略和方法,注重保护企业形象和声誉,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绝不允许利用进企业服务的便利谋取个人私利。严明作风纪律。两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巡查、明察暗访,对发生影响恶劣案(事)件,以及投诉较多且查证属实的,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进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