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新措施解读

24.11.2014  12:37
 

    近年来,赣州经开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特色产业加速集聚。图为赣州经开区一角。(资料图片) 记者何敏 摄

    《赣州市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赣州市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十大重点任务:一是统筹规划,优化产业集群布局;二是培育龙头,带动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强化配套,构建产业集群体系;四是加强创新,提升科学技术水平;五是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六是金融支持,加大银企合作力度;七是降低成本,发展现代物流业;八是保护环境,推进产业集群绿色发展;九是产城一体,提高园区城市化水平;十是理顺机制,提高工业园区服务水平。

    近日,市工业和工业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赣州市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16年,全市形成1个千亿元、5个200亿元、10个100亿元、若干个50亿元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每个集群均要形成1户至2户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或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户至10户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每个集群内至少要建设1个及以上的技术服务公共平台、配套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物流配送中心、“财圆通”融资服务中心等公共配套服务平台。

    重点任务明确

    近年来,赣州市牢牢把握发展机遇,积极推进工业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大力延伸产业链条,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南康家具、龙南稀土精深加工、上犹玻纤等特色产业集群加速形成和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正逐渐成为全市工业发展的生力军,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增长的强引擎。

    为进一步加快赣州市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指导意见》明确了以下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统筹规划,优化产业集群布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心城区工业园重点发展1个至2个产业集群,其他工业园区重点发展1个产业集群。二是培育龙头,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坚持引进产业龙头领军大企业和培养本地草根企业相结合,发展壮大龙头领军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强化配套,构建产业集群体系,加快产业集群中关键链条项目的引进,加快园区标准厂房和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在2015年前,全市工业园区均建成符合工信部要求的公共服务平台。四是加强创新,提升科学技术水平,加快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创新体系,积极创建产学研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技术(工程)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五是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国家级和中心城区工业园区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其他工业园区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除特殊要求,企业厂房建设2层以上。六是金融支持,加大银企合作力度,强化对产业集群的专项倾斜和扶持,加大对产业集群企业和项目的授信额度,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示范区和信用示范园区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建立信用评级数据库。七是降低成本,发展现代物流业,根据工业园区布局,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物流配置中心,2015年底前每个工业园区内建立一个物流配送中心,在市本级组建工业园区物流投资运营公司,鼓励各工业园区参与“物流港”建设试点,加强园区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网上物流园,对接第四方物流发展。八是保护环境,推进产业集群绿色发展,2015年底前全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和低碳产业,引导各县(市、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产业集群。九是产城一体,提高园区城市化水平,加快园区向多元化、产城一体化模式的转变,大力完善工业园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休闲等公共设施,推动工业园区向城市新区融合;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公租房、廉租房规划建设向工业园区倾斜。十是理顺机制,提高工业园区服务水平,金融、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在园区设立分支服务站点,并扩大业务受理权限,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实现“园区事务在园区内办结”。

    政策措施“护航

    根据《指导意见》,赣州市将积极落实好产业政策、配套好财政政策、执行好土地政策、协调好融资政策,各县(市、区)将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为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护航”。

    赣州市将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集群错位发展,禁止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低附加值产业,对现有该类产业限期整改,加快转型升级;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等部门的对接,争取更多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公共平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获得省财政的支持,整合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并向省示范产业集群倾斜;积极发挥政府土地储备职能,采取依法征收、收购、收回等多种方式,对产业集群度高的园区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统一规划和储备,国土部门在积极争取年度用地规模同时,积极争取低丘缓坡利用试点,发改、工信等部门通过申报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争取省预留指标,加大力度清理各工业园区的闲置用地,对两年以上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强制清理和“腾笼换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赣州市经济发展的考核,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增加非直接融资比例,探索发行区域集优债券,健全风投、产业基金等非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和发挥“银园保”“财园信贷通”和“小微信贷通”作用,以工业发展基金和金盛源担保基金为风险担保基金,创新设立针对大中型企业融资的“有色信贷通”。(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林小兵 记者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