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县级市场监管机构统一更名

10.02.2016  09:50

  近日,赣州市编办下发《通知》,明确我市18个县(市、区) 市场 监管 机构 名称,由原来的“×× 市场 监督管理局”, 统一 更名 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分局相应调整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在建设质量强市、迈向质量时代的进程中,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监职能,把质量工作提升到体制机制改革层面加以推进。去年6月,我市各县(市、区)质监、工商、食药监“三局合一”基本完成,除会昌县外,其余县(市、区)均定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赣州调研后,提出要在改革发展中进一步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量职能。对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 机构 改革中强化市场与质量的密切关系,增强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推动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杨海峰 记者萧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