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启动2016年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31.03.2016  17:26

  近日,赣州市正式启动2016年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相关公告已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和赣州质监网公开发布。
  据了解,本届市长质量奖申报时间为4月11日至5月10日,申报范围为赣州市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含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并且应符合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的申报条件。
  赣州市市长质量奖是赣州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为赣州市质量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评审工作以单位自愿申请为基础,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每年度评审一次,每届不超过3个,达不到奖励条件奖项可以空缺;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称号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奖励。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
  目前,赣州市已连续开展了四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先后共有12家企业获得该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