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力开展“河长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05.05.2016  11:44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赣州市河流保护管理,履行好“河长制”市级责任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好行业指导、监管作用,日前,赣州市环保局等12个市级责任单位结合本行业工作特点,制定了16个《“河长制”专项整治方案》。

各行业重点围绕对河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以及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主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流保护产业布局及重点项目实施、土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侵占河道水域及岸线、河道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水土流失、河流沿岸绿化及湿地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