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19.10.2015  18:08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0月14日上午,赣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专题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赣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邝先元讲话,赣州市教育局局长余炜主持会议并讲话,赣州市教育纪工委书记丁流长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在家的其他委局领导,委局机关、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学校党政正职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赣州市直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的重要途径,是深入整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重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个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迫切需要,对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从严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把握政策、稳步推进,切实开展好专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明确要求、明确步骤、明确界线。全体干部要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省、市和委局专项治理方案的政策要求,吃透精神实质,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细化工作要求,切实把治理工作部署到位,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尤其要对两条“界线”要做到心里有数:一条“界线”是9月14日市里动员部署大会以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另一条“界线”是11月1日前,能主动自查自纠并如实报告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拒不自查自纠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从重处理。二是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主动纠错和严肃查处相结合、强化督查与确保成效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要严以律已、洁身自好,进一步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要忠诚于党,忠诚于组织。要清正廉洁,严守党纪国法。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扎实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赣南苏区教育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领导带头,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会上,还传达学习了赣州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的通知、赣州市纪委《关于十八大后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及赣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