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警示

05.07.2016  00:35


      近期,南方地区多个县遭受洪涝灾害,为确保汛期食品安全,防止发生各种食源性疾病,日前,赣州市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警示。

  一是把好食品“入口关”。主要做到:不要喝生水,不要吃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不要吃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不要吃腐败变质和受污的食品。

      二是注意公共餐饮场所、餐具安全管理,加强对集体食堂、食品原料、食品容器的安全管理。

  三是正确选择食品,避免误食而中毒。对汛期救援洪涝灾区的各类食品,在食用时要仔细检查,如果发现被水浸、受污染或发生霉变不能食用;在暂时性食品匮乏时,请勿采食蘑菇、野菜、野果等,以免误食中毒。

  四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受灾地区在水退过后恢复生产时要对工作、生活环境以及各种用器具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尤其是各种炊具、食具更要反复煮沸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食品的保存、加工都要严格按食品安全要求操作。(赣州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