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协出台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

24.07.2015  14:55

  赣州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赣州市政协近日印发《赣州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考核细则》,这标志着该市政协委员履职有了“标尺”。据悉,赣州市政协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管理,进行客观、综合的评价。此次出台的履职考核细则将委员“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提交一件高质量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在全会大会、联组会议或小组会议上作一次会议发言,参加一次学习培训”等“五个一”活动情况及履行请假制度情况列入基本考核项目,将委员“高质量的大会发言或联组会议发言、优秀提案、社情民意得到党政领导批示”等情况列入加分项目,分值上不封顶。 (朱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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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