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棚户区改造以货币化安置实现多赢

26.02.2016  18:57

在棚户区改造中,赣州市积极推动货币化安置,截止目前,该市老城区855户已签订协议的棚改户中,有851户得到了货币化安置,占比达99.5%。赣州台记者郭明瑜、江海报道:
【录音:搞好了新房子,国家的政策这么好。】
这两天,章贡区东外街道棚改户肖卫东忙着收拾新房。去年10月,肖卫东一家住的危旧房被纳入棚改,肖卫东选择货币化安置,签完协议后的半个月便领到了补偿款。她用补偿款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新房。
【录音:拿钱给我们买房子,这么好的价钱,我们很满意,买回新房子,装潢,差不多就够了。】
赣州中心城区在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明确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并在此基础上,给予购房补助和进度奖励。被征收人所获得的补偿款能够在市场上买到商品房,并略有节余,解决了他们过渡期生活压力。
赣州房产部门还搭建桥梁,多次举办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推介会,对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契税优惠,并要求参加房源推介会的房产商以最优的价格让利于棚改户。赣州一家楼盘营销部经理赖渊萍说: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有助于房地产业去库存。
【录音:他只要拿出与章贡区签订的拆迁协议,就可以到我们楼盘拿到8.4折最优惠政策购房。短短两个月就成交了25套房子棚户区改造房屋的销售,对我公司剩余房屋的库存起到了一定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