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民可同步享受 房地产契税下调政策

16.04.2016  20:13

赣州市中心城区柳女士来电询问:据说上个月中央出台了文件,下调了房产 契税 ,我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赣州什么时候能 享受 这种 政策 呢?

答: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关于调整 房地产 交易环节 契税 、营业税优惠 政策通知》,宣布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 房地产 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政策。随后,3月4日下午,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住建厅下发通知,明确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 享受 优惠税率。2月22日至今已经办税的可以申请退税。因此,赣州 市民同步 享受房地产契税下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