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监测站面向全市公开考选1名工作人员公告

07.06.2014  19:32

  为加强赣州市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赣州市环保局党组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赣州市监测站实验分析员,共考选1人。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需满两周年。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队伍满2周年,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2、报考条件:

  (1)条件。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2012、201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专业、工龄及年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艺、分析化学等化学类专业,2年以上工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社部发[2013]58号修订内容进行体检。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1、组织推荐。

  2、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经当地组织部门盖章同意。

  3、资格审查。由市环保局组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4、笔试。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5、面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