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质监局综治工作获市委市政府表彰

15.09.2014  11:22
  近日,赣州市质监局被赣州市委、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平安赣州建设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13年,赣州市质监局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建章立制为基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矛盾,食品和特种设备无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系统内部稳定,无群体上访重大事件,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有力支持和保障了质监事业发展提升,为建设“五个赣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