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4.05.2016  20:2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力度,4月29日,赣州市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是:

  章贡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海坚等人接受超标准公款宴请问题。2015年3月17日晚,章贡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海坚、副总经理曹建明、工程部副经理周利等4人参加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在其内部食堂安排的公款宴请活动。此次宴请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超标准安排人员陪餐,并提供了高档烟酒和菜肴。赣州市纪委给予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刘俊峰党内警告处分;赣州市城乡建设局对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违规公款宴请问题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责令违规参与接待人员作出书面检查,有关宴请费用由违规参与接待的相关个人承担。章贡区监察局给予黎海坚行政警告处分,对曹建明、周利等人分别予以诫勉谈话。

  安远县天心镇深溪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深溪村以烟叶生产、计划生育、下乡补助、节日补助等各种名义累计向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9.7034万元。2016年3月,安远县天心镇纪委给予深溪村党支部书记赖炎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收缴财政。

  赣县韩坊镇小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廖为发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0月和2014年5月,廖为发以学习考察为名,两次用公款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赴深圳、珠海等地旅游,共计花费14267元。2014年12月,廖为发违规使用村级经费7035元为4名村干部购买衣服、报销个人餐费。2015年12月,韩坊镇党委给予廖为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小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分别给予参与公款旅游的小坪村村委会主任王斯红、会计黄孝模、出纳丁常海、驻村干部黄建高等党纪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南康区隆木乡小东村党支部书记明立生违规操办喜宴婚宴问题。2014年2月和5月,明立生在操办乔迁宴席和其女儿婚宴时,宴请并收受本村小组长和党员礼金共计4322元。明立生两次操办宴席均未向隆木乡党委报告。2015年12月,隆木乡党委给予明立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纪律、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预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坚持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崇廉拒腐,不折不扣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福利、大办婚丧喜庆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灵活采取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知止、不敢的氛围,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