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4家市属国有企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5.12.2016  05:05

  按照赣州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0日至4月25日,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赣州金盛源担保有限公司等15家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进行了巡察。根据《赣州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各被巡察单位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11月9日该市将先行整改到位的赣州市公交总公司等6家国有企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将自主申报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的赣州金盛源担保有限公司、赣州市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赣州金盛源担保有限公司:

  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制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员工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公司战略需求、岗位任职条件、规定流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清退2名违规借用人员,并追缴10.16万元重复领取的薪酬、补助等资金。

  针对“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对超面积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对违规发放的23.75万元奖励性工资进行收缴;制定《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针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有法不依”问题,补充完善营业网点装饰工程增项和变更工程量的有关资料,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完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针对“对经营项目监管不力,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对违约的单位启动诉讼程序,并按照《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赣州市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内部监管乏力”的问题,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管理等方面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经支委会讨论、董事会决策、上级部门审批程序;设立纪检监察室和审计法务部,强化内部监督;实行“问题倒查”机制,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针对“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规范员工招聘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选任4名中层干部;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整理公司员工人事档案。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专项整治,对1台超标车封存处理,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差旅费16.02万元。

  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工程项目没有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投标”的问题, 全面排查已实施的工程项目,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完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新开工的S219线部分路段边坡防护完善工程等项目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追缴违规发放的奖励性工资和差旅费13.76万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4个已完工项目的财务进行合并,对项目的结余资金由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清理注销9个多头开设的银行账户;将经营性资产的租赁与管理纳入每月绩效考核,财产出租租金欠款征收到位。

  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等制度;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一个月岗位工资;清退了2名违规借用人员。

  针对“八项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2.38万元;对违规购买的公车进行处理;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对职能部门负责人作免职处理,对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1个月岗位工资。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支付和报账审批程序,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对3名涉事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一个月岗位工资;成立风险控制部,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和规范对外借款、担保等事项的跟踪和监管。(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