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有奖监护”破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难题

04.10.2016  10:07

  “多亏了好政策,我们一家能过上正常的生活。”近日,上犹县黄埔镇丰岗村村民刘家庆欣喜地说。2009年,刘家庆一对儿女先后被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兄妹俩一年发病多次,轻则破坏邻居家财物,重则持刀伤人。刘家庆也想将两个孩子病治好,但因经济困难,每次都得不到有效的治疗。

如今,刘家庆再也不为昂贵的治疗费发愁。不仅能报销大部分治疗费,刘家庆每年还能领几千元看护奖励。

刘家庆能过上正常生活,离不开赣州市实施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制度。自2013年,赣州实现通过“有奖监护”制度,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现实了“无缝隙”管理。

精神障碍患者既是社会弱势群体,又是社会治理难度大、易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特殊人群。精神障碍患者得不到有效救助救治,不仅病情越发严重,还会给社会造成更大威胁,形成恶性循环。

赣州现有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3150人。鉴于此,赣州积极探索和创新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模式,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2011年,在兴国县埠头乡开展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监护试点,整合综治、民政、卫生等部门力量,拿出55万元作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救助专项资金,对患者及家庭进行管护、救助和帮扶。

在试点成功基础上,2013年,赣州市出台了《赣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实施办法》,在全市建立起了“综治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财政全额保障、乡村监督管理、家庭主动参与”的有奖监护机制,有效解决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保障不力、监管不严、合力不强、救治不畅、责任不实”等问题。

“别急,我马上联系救护人员。”9月2日,章贡区解放街道洪城巷社区网格管理员钟长青,接到了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彭某父亲的求助电话。随后,钟长青立即协调医疗救护人员前去帮忙。

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辅导和指导用药后,彭某性格开朗多了。彭某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关爱帮扶,源于“有奖监护”制度创新的“一条龙”服务管理。

“我们与患者监护人签订有奖监护协议,对监护到位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和普通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分别每年给予2400元和300元奖励。我们还给贫困患者优先落实低保,提供免费服药救助和住院救助,组织社区网格员、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和医务人员等,定期走访随访。”章贡区政法委综治办工作人员江涛告诉记者。

根据《办法》,赣州对每一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由乡镇(街道)与其逐一签订有奖监护协议,以协议形式明确监护人责任,增强监护责任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对监护协议执行得好、年内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3000元,对一般性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也实行每年200元至500元的奖励。各县(市、区)均设立了30万元以上的有奖监护资金,2015年全市发放奖金达到1200万元。

2011年开始试点工作以来,兴国县埠头乡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服务工作定位于“民生工程”,强化于“日常管理”,着眼于“长效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服务走上了规范、良性的路子。埠头村吕二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邓金兰,经常到埠头中学、乡政府、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扰乱社会治安。实行有奖监护后,其监护人吕在清辞职回家监护照顾,邓金兰再也没有出现肇事肇祸等情况。如今,吕在清打心底里感激党委、政府给了一份关心、关爱,逢人便说“这个政策好”。据悉,2014年,赣州市只发生了一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较上年下降80%;2015年至今,未发生一起肇事肇祸案(事)件。

记者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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