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资委赴赣州检查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

26.08.2015  21:37

  8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环资委组织第四检查组先行赴赣州市重点检查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林业厅、省国土厅有关人员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先后听取赣州市、大余县、龙南县政府贯彻实施省人大决议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大余县西华山钨矿、漂塘钨矿生态环境治理和龙南县富坑、黄沙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及复垦等项目,全面而有重点地了解主要工作、困难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赣州市抓住“苏区振兴”机遇,乘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举措有力,成效显现;争取国家支持赣江源、东江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有新进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加快绿色崛起、实现既定目标的基础得到夯实。

  检查组还与当地就如何结合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推进绿色崛起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决议,加快建设成绿色崛起先行区和生态文明高地进行了探讨。(供稿、摄影:康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