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积极探索保障房后续管理模式

12.12.2013  11:07

保障房 暖心房 ——赣州积极探索保障房后续管理模式

  住房是民生之要,安居乐业梦是百姓最基本的梦想,也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11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赣州市召开全省保障房后续管理经验交流会,探讨交流推进保障房后续管理工作的方法和经验。赣州是如何理顺和破解住房保障和后续管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的。12月6日,记者走进市房产管理局一探究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房工作,一方面,大力构建以廉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公共租赁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普通商品房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保基本,多层次,广覆盖”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房后续管理模式,着力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努力将保障房打造成百姓的“暖心房”。

  完善配套,彰显便民情怀

  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完善与否,关系住户的安居乐业。市政府在项目选址上,优先考虑配套较完善、公共服务较全面的地块。在每个保障房小区内都规划有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用房、幼儿园、社区活动室、党员活动中心等。在新建的大型小区还有老年帮扶中心、农贸市场、卫生服务站,布局了电信、银行、水电气缴费网点。保障房小区住户不出小区,就可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

  赣州市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市中心城区从2013年起实行保障性住房常态化受理。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工作日,随时到相应的街办、镇政府提出申请。由街办(镇政府)组织进行初审和第一榜公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牵头,联合街办(镇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对第一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联合会审及第二、三榜公示;第三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入摇号名单,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可供房源情况,统一组织公开摇号。

  教育先行,提高住户认识

  “如何把小区管理好,让廉租房住户满意,是保障房后续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国内还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我们只能在原有的直管公房管理经验基础上‘摸着石头过河’,边干边学,边学边总结。

  据悉,赣州市每批廉租房住户入住之前,后续管理部门都会召开培训大会,集中学习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相关法规、文件,让住户对相关规定有个概念性认识,让住户了解党和政府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所作的努力,使住户常怀感恩奋进之心,且在签订保障房租赁合同时,发放《保障性住房使用说明与注意事项》,以期增强履约意识,规范入住行为。

  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2010年4月,赣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是住房保障管理的专门机构。同时,赣州市对市中心城区所有已交付的保障房小区配齐房屋管养站、社区居委会、治安警务室、物业服务公司,设立维权维稳服务站、健康医疗服务站、扶贫帮困服务站、文化服务站、再就业服务站、党员活动中心等机构,实现了多部门联动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

  在日常管理中,市房产管理局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个保障房小区成立了党支部,通过党建联席会,将住户中的党员以及驻地居委会、物业企业中的党员组织起来,组建成小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以点带面,突出抓好社区建设、服务住户、帮扶解困,并依托党群组织,提高服务困难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赣州市把“三送”工作与保障房管理结合起来,号召房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优先结对帮扶保障房小区里的特困户,实现“三送”工作进小区常态化。

  “爱心服务社”,让居者有尊严

  在解决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如何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如何让他们积极面对困难,通过自食其力创造美好生活?相对集中建设保障房是否会成为贫民窟?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渡口路小区,似乎就能得到答案。

  渡口路小区是赣州市第一个廉租房小区,住户基本上是城镇低保户中的无房户,其中还有病残、智障、孤寡老人及服刑释放人员,社情复杂。2007年3月,该小区创办了全国廉租房小区首家公益性机构——“爱心服务社”,由市房产管理局发起并组织房管系统干部职工捐款,并依托“爱心超市”接受民政部门、慈善机构等单位、社会、个人自愿捐赠的物品,让社会的爱心源源不断地流入保障房小区。

  据悉,通过“爱心服务社”累计接收捐赠物品30余万元,受益户数2100余户(次)。

  为减轻住户的经济负担,在依托爱心服务平台的同时,市房产管理局在保障房小区成立了“和谐创业社”,通过收集社会用工信息,为住户提供一些创收与就业渠道,积极协助困难群众就业,增强“造血”功能。

  人性化腾退,确保应保尽保

  保障房公平、公正,公开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线。保障房不光分配的时候要公平,分配之后更要加以动态监管、调整,实行适当的“退出”和“新进入”接续机制。保障房是有限的公共资源,如何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由于居民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尚未健全完善,在审核申请人条件时难免出现失误和遗漏。但将一些不符合承租或居住资格的住户进行腾退,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住户在保障房小区居住的工作已提上议程。截至目前,市中心城区已累计退出保障房103套。

  腾退工作中,赣州市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方式,尽量不走法律渠道,实现人性化和谐退出。赣州市实行动态审核,即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符合公租房条件的,调整为公租房租金;对不符合公租房条件又无其他住房的,调整为市场租金,且在腾退之前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不得为该户家庭成员的他处房产进行权属登记。赣州市建立预警机制,将市中心城区所有保障性住房承租或购买家庭成员信息建立动态台账,若其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房,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将及时反馈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及时掌握住户房源信息。据了解,目前赣州市已拟定了《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规定》等保障性住房腾退相关制度。(赖绚娜 见习记者曹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