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稳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

23.03.2015  12:48

    日前,赣州市教育局分别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北京市石景山区教委签署了教育合作交流协议,标志着我市教育对外合作交流迈出了历史性步伐。这是我市稳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又一新成果。

    据悉,2014年,教育部与江西省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的意见》,赣州成为全国三个部省共建的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之一。去年以来,市教育部门利用部省共建试验区赋予的先行先试权,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启动改革试点,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目前,我市被教育部列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品质项目试点地区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国务院参事室协调人大附中在我市上犹、于都、兴国等县开展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改革试点;信丰县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会昌县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教师交流轮岗首批试点县。我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及赣南苏区红色文化、绿色生态文化和客家历史文化等融入了中小学德育教育,兴国县利用红色文化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获中央文明委表彰。在全省率先推行紧缺学科和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探索了五年一贯制和“3+2”“联合招生、分段培养”等职教形式,启动了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简政放权,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设立许可等行政审批权下放至县一级;启动了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政策研究,市财政增设了1000万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特约记者陈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