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1至7月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2件216人

20.08.2016  02:05

  赣州市把集中整治“微腐败”作为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紧盯群众身边的小单位、小职务、小违规,重拳聚力进行整治,切实增强群众正风反腐获得感。

  宣传动员到位。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层层动员、层层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任务分工。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短信等平台,将集中整治的政策、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职工。《赣南日报》、赣州纪检监察网、“清廉赣州”公众号持续刊发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工作动态。会昌县在县电视台开设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曝光台,对各类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效果。赣县开通乡镇纪委微信公众号,构筑集“学习、警示和监督”于一体的基层集中整治“微平台”,将集中整治监督和宣传触角延伸至基层村(居)、社区。

  线索摸排到位。重点突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精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由财政、农粮、扶贫、林业、卫计委等13个职能部门分别牵头开展粮食直补、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城乡低保、新农合补助等13个方面存在的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排查问题线索近700余条。崇义县纪委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共梳理问题线索33条。同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入户听诉”活动,征集群众对开展集中整治的意见建议21条。

  问题处置到位。按照问题未查清不过关、处理意见未落实不过关、群众不满意不过关等“三个不过关”的要求,在认真分析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以及调研座谈搜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建立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办。截至7月底,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2件216人,其中党纪处分181人,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