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市委第一轮被巡察的部分国企整改落实情况

09.11.2016  20:03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0日至4月25日,赣州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进行了巡察。5月25日至27日,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国企进行了反馈。各被巡察国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根据被巡察国企整改工作情况,近期将陆续向社会公布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针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问题,清退了3名聘用的在编国家公职人员,追缴双向取酬款15.05万元,按照回避要求调整了2人工作岗位。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追缴违规发放的过节费、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同城吃请接待上烟款项共计2.71万元,对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涉及的责任人给予了诫勉谈话、经济处罚和行政警告处分计15人次,制定完善了5项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追缴食堂承包租金共计9.7万元,加大对合作经营方履约的监管力度。针对“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责成相关部门对招标资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归档,并制定完善了3项制度,规范执行了招标工作流程。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超标配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3辆超标小车已停用并提交市交易平台拍卖,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按照规定进行了整改。针对“组织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建立健全《赣州银行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3项制度,明确人事、重大财务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针对“‘四资一项目’的监管偏软偏弱”的问题,制订《赣州银行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建立资产管理和处置台账,拍卖成交5处、成交价291.6万元,出租8处、取得年收入124.92万元;开展信用风险专项整治,对3项业务进行集中排查,制订7项制度,提高授信审批质量。成立专司清收工作的职能机构,加大清收力度。针对“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突出”的问题,聘请专业公司完成总行机关架构改革,建立干部挂职锻炼机制、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机制;制订《赣州银行干部选任廉政考察办法》,增加考察维度;对14名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开设微信公众号“赣银清风”,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教育、廉洁教育、道德教育;全面开展员工行为排查,建成审计系统,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控。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取消了相关人员专车配备,封存了公务车辆26辆,6辆外借车辆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工程建设阶段目标奖、项目咨询费、评标费、验收费等已于2016年7月底前追缴到位,追缴资金9.35万元。针对“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机构臃肿,作风漂浮”的问题,已清退违规用人5人,免职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停止违规享受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待遇1人。行政、事业单位借用人员违规双向取酬资金已于2016年9月底基本清理到位,追缴资金78.41万元。针对“工程项目招标管理混乱,有的应招标项目没有按规定招标,有的项目擅自增加材料供应商”的问题,认真梳理了所属工程项目和采购项目,全面排查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制定了《公司招标活动廉能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措施》和《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所有应招标项目,均须严格按招投标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追缴了4名领导班子成员兼职违规多领取薪酬共计33.96万元,清退7名中层以下在集团兼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名兼职人员违规多领取的薪酬已由其原单位协助追缴。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足额清退领导班子成员领取的2013年度津补贴9.32万元,及时收回借出车辆2辆。

   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的问题,对购买的超排量汽车进行了封存、把超标办公用房改为资料室,追缴违规发放的领导班子成员加班费0.75万元,接待中违规安排的烟酒费用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对13笔报账不规范的手续进行完善、对1笔涉及费用列项不规范报账进行了会计科目调整,清退并追缴重复报销费用,对4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的问题,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坚持重大事项的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对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投标的3名经办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赣州航空发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规上烟、酒的费用1.14万元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中层以上干部签订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状》,修订完善了公司《接待工作制度》。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完善了《公司重大事项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党支部和监事会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与实施的监督管理。针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修订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活动。针对“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最新差旅费标准,修订了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出差接待费用全部纳入公司接待费用;规范了报账审核,确保发票规范、购物清单详尽,杜绝在差旅费中报销餐费的现象。(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