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肖遵良违规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3年6月,肖遵良指使下属用公款租用赣州某小区套房搞“一桌餐”,隐蔽接待单位来客和亲朋好友,上高档菜肴和高档烟酒,公款大吃大喝;2013年8月,肖遵良前往广东某公司走访,向该公司高管人员赠送苹果手机,并指使他人虚开发票报销上述开支;2013年9月,肖遵良借公务出差之机,带领下属改变行程,绕道青岛、泰安、杭州、重庆等地旅游,并违规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3年至2016年,肖遵良违规多次收受下属及他人礼品、礼金;肖遵良自2014年3月起长期违规占用监管企业的公车,直至2016年2月才归还。肖遵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违纪问题,2017年9月28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肖遵良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有关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孝荣对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负领导责任等问题。 2013年7月,赣州市原水务集团公司(现市政公用集团)下属子公司违规组织职工外出旅游,并公款支付相关费用2.4万元;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水务集团公司违规向高管发放福利和津补贴共计7.9万余元,时任水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孝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4月以来,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向高管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13.69万余元,陈孝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陈孝荣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8月17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陈孝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建荣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6年3月18日下午,时任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建荣违规自行驾驶公务用车,在章贡区环城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人员受伤,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13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温建荣党内警告处分。
赣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廖经蕃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5月13至25日,廖经蕃带领本单位建材所所长赖华平、技术科副科长刘剑敏与业务合作单位人员先后到四川成都、泸州和重庆等地学习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考察线路,到九寨沟、黄龙、都江堰、青城山等景区游玩,并违规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7年7月31日,廖经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赖华平、刘剑敏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处理,违规报销费用上缴财政。
瑞金市环卫局局长王小云、党支部书记刘立强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公款聚餐等问题。 2017年2月25日,王小云、刘立强与班子成员谢建华、赖伟军、刘北林以及该局督查科副科长刘远红等科、所、队副职以上干部共23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江西虔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瑞金项目部经理谢某安排的吃请,相关费用由谢某支付;2017年3月11日,王小云、刘立强、谢建华、赖伟军等8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漳州美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瑞金分公司经理杨某安排的游玩、吃请,相关费用由杨某支付。2017年3月8日,该局以庆祝妇女节为由,王小云、刘立强、谢建华、赖伟军、刘北林、黄芸芸及部分机关女职工公款聚餐。2017年6月,王小云、刘立强、谢建华、赖伟军、刘北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芸芸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7年5月,刘远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聚餐活动费用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