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村干部大办婚丧喜庆被党内警告

20.04.2014  15:52

人民网南昌4月20日电(记者秦海峰)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日通报了赣州2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管国标,赣州市宁都县肖田乡肖田村村委会主任,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曾小明,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刘坑村干部,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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