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名村干部因大办婚丧喜庆被党内警告

20.04.2014  18:0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张愉 报道:4月20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赣州市查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这2起问题是:

  管国标,赣州市宁都县肖田乡肖田村村委会主任,大办婚丧喜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曾小明,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刘坑村干部,大办婚丧喜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中国江西网
编辑: 潘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