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被授予省级企业登记管辖权

06.01.2017  09:32

  赣江新区被授予省级企业登记管辖权!1月5日,记者从赣江新区了解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支持赣江新区发展的措施》,授予赣江新区享有扩大企业登记管辖权、准予企业名称专属权等8项权限,并支持赣江新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复制推广自贸区“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成功经验和做法。

  此次被授予的权限包括允许赣江新区同时行使省、市、县三级企业登记管辖权,登记管辖范围扩展到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类型。经赣江新区同意,允许辖区内企业以“江西赣江新区”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专表述。同时,省工商部门支持赣江新区开展投资管理类企业登记,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赣江新区自主决定辖区内设立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凡经赣江新区登记的企业,允许将企业登记管理信息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人保厅、省统计局及其他省直部门。

  此外,落户赣江新区的企业注册也更便利。据了解,省工商部门将支持、指导赣江新区设立工商业务“自助服务区”,建设企业注册登记、商标申请受理等业务整合纳入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在赣江新区大力开展网上注册登记服务,逐步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

  记者了解到,赣江新区可直接向省局推荐江西省著名商标,直接向省局推荐驰名商标;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直接向省局推荐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同时,支持赣江新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复制推广自贸区“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成功经验和做法。

  专家指出,赣江新区被授予省级企业登记管辖权后,有利于落户企业高效、便捷的办理登记注册和缴纳税款等业务,有利于企业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有利于赣江新区打造人才、技术、资金的政策高地,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